实行双重标准,爱普生将重蹈东芝覆辙?
黄 乔
将绝大多数中国墨盒企业驱逐出美国市场,“337调查”一案,爱普生获得了最为直接而关键的胜利。然而,关于爱普生的另一个官司,可不是预期的那么美好。据消息人士透露,美国加里福尼亚州、德克萨斯州和纽约郡法院受理了“Epson打印机在仍有墨水剩余容量的情况下就提示喷墨用尽”的集体诉讼官司,据说Epson预感官司要输,Epson美国公司决定向购买新的打印机或喷墨盒的消费者提供45美元的优惠券,来解决为时已久的集体诉讼官司,不想要45美元的消费者可以在Epson网站上接收25美元的支票和20美元的帐户余额。
早在四年之前,即2001年8月份,就有中国消费者不断投诉,认为“Epson喷墨盒,提供墨终信号时,并不反映其真实用量,有时墨水剩余量高达总容量的30%,特别是Epson整体式彩色墨盒,当某一颜色墨尽时,整个墨盒要报废,这类产品的隐形浪费,无形中增加了中国数百万Epson喷墨机用户的开销,侵犯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为此,当时的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秘书处秘书长龚滨良曾撰写了《对Epson喷墨盒的产品缺陷不能等闲视之》的文章,国内60多个报刊,20多个网站发表或评论了这一事件。该文章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此要求召回有缺陷的产品,追究Epson隐性浪费并有隐瞒用户嫌疑,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并保留“使用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一产品缺陷问题”的权利。
事后,Epson并未正视这一事实,扬言要“不惜一切代价,要把龚滨良告上法庭,以毁坏公司名誉罪论处”。
时隔4年之后,在美国,相似的集体诉讼官司,Epson却作出了另外的一种选择。这不能不让人想起早年的“东芝事件”——东芝笔记本美国消费者获赔10.2亿美元,中国没有。
跨国公司惯用双重标准意欲何为?今天,Epson打印机美国消费者每台获赔45美元,中国的消费者却没有。爱普生是否在重蹈东芝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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